划重点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怎么个发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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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到底是
怎么个发布法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进行了充分的细化,拓充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但也产生了不少疑惑。
小编带着问题,为大家梳理《通知》为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带来了哪些不同~
QUESTION 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到底分为多少种?
信息公开年报之
种类
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两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一类是1月31日发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年报,一类是3月31日发布的县级以上本级政府的信息公开年报。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对上述条例的规定进行了细化。
细化后的年报种类:
QUESTION 2
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到底什么时间发布?
信息公开年报之
发布时间
规定:
各级信息公开年报需层层汇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也对汇总信息公开年报的发布时间进行了细化。
细化后的发布时间:
QUESTION 3
什么是
政府办公厅(室)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办公厅(室)信息公开年报
定义:
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向社会公布本政府机关(指以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厅(室)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需注意的是:
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内容涵盖了以政府名义和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开展的两类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补充说明:
本公众号2021年2月2日推送的消息中提到包头市发布的信息公开年报存在迟发和修改发布时间的问题。对此,包头市政府办公室联系本项目组并提供了截图证据,证明其确于1月28日上传了年度报告,但因公开系统的问题导致信息未能有效展示在门户网站。2月1日得知情况后,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重新上传了报告。为此,我们也建议各级政府机关重视政务公开的信息化保障,加强已发布信息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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